第五十八章:大明变革!-《海岛帝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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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级治安长官为都尉,副都尉。
县级司法长官为典尉。
县级行政长官为知县,县丞。
县级治安长官为县尉,副县尉。
六部分管衙门不再外放地方也不再直接管辖,例如兵部的巡捕公馆不再直接管辖地方的巡捕衙门,而是下管地方最高长官。
同时,罗宰相还在朝堂上提出将吏部尚书郝德寿纳入内阁,并改任户部医疗公馆理事徐志国为吏部尚书,同时责命徐志国彻查朝廷官员。
最终皇帝陛下也同意了!
如此变革!是标志着大明帝国走向民主了吗?
不!
大明内阁大学士均由大明皇帝亲自任命的,大学士才具有内阁真正的话语权,言官虽然是地方国民推选出来的,可真正的决策权还在大明皇帝手里。
如此的变革也仅仅分散了宰相权利,增强了地方权利,更重要的是间接集中了皇权!加强了大明朱氏的统治地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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