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四章 :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-《娇妻如云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可是毕竟过于耸人听闻,听了的人,自然觉得不可思议,接着便摇头,提出种种疑问,结果很多时候,许多人为这里面的争议吵得不欢而散。

    不过整个汴京的人,却都记住了颦儿这个名字,提起这个颦儿,自然而然的,许多人便会借用自己的想象,去猜测这个美人儿有多美,记忆中最完美的女人是什么模样,颦儿就化身成了什么模样,一些附庸风雅的文人墨客,倒也懂得借势的道理,见颦儿的知名度蹿升,便开始画各种版本的颦儿画像,或为她写诗作词,倒是为自己抬了不少身价。

    这件事的始作俑者,此刻却是饭桌前狼吞虎咽,捋着袖子,吃饱喝足

    等到只剩下一桌子狼狈的时候,沈傲摸着肚子,心情大好地呵呵直笑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的炒作效果太给力了,哥们一出手,就足以让整个汴京城轰动,看来别说是颦儿,就是春哥,沈傲也有捧起来的自信。

    心里虽然欢乐地想着,却是作出一副君子的矜持,对周恒道:“表弟,今夜你就睡在这里,监督大家把衣裳赶工出来,要按着我的设计来,莫要耽误了。”

    周恒啃着一只鸡腿,嘴里支支唔唔地应了,看到表哥今日与平时不同,飞快地狼吞虎咽一番,将鸡骨丢开,问道:“表哥,为什么教我在这里看着?你夜里有事?”

    沈傲板着脸道:“虽然我们已经做了十全的准备,但是许多事却是难以预料的,要想做到百战百胜,就必须知己知彼,所以表哥今夜打算牺牲一下,去打探打探消息。”

    周恒噢了一声,却又觉得不对头,下意识地问道:“去哪里打探?”

    沈傲语重深长地扶着桌子道:“表弟啊,你真是榆木脑袋,我问你,这汴京城,哪一个勾栏的实力最强?”

    到这个,周恒便眉飞色舞地道:“自然是莳花馆,莳花馆的艺伎名冠汴京,往年,都是她们屡屡夺魁的。”

    沈傲一拍大腿,道:“是了,所以表哥打算今夜潜入莳花馆,将莳花馆的全盘计划打探出来,这个打算很大胆,也很有危险,但是想到那赏金,表哥就下定了决心,就是再危险,也不能阻挡我们夺魁的脚步,表弟……”

    见周恒还想继续说话,沈傲连忙拍了拍他的肩,目光坚定地道:“你不要劝我,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,我是表哥,危险的事自然由我来承担。”

    周恒很认真地道:“表哥,这么危险的事,我想我也可以承担的,至不济,我们可以一起承担吧”

    靠,表弟装得也太像了,好无耻。

    沈傲断然拒绝,虎着脸道:“君子不立危墙,我意已决,不要再说了。”

    着,沈傲便站起身来,去寻自己的纸扇。

    和表弟一起去莳花馆,压力有点大,沈傲虽然已经被玷污了,却还是希望表弟能够卓尔不群的,保住表弟的纯洁要紧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磨到天黑,汴京城的夜晚喧闹极了,万家灯火点缀在夜空之下,与星辰连接成线,那熙熙攘攘的游客接踵而过,卖瓜果、糖葫芦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吆喝,声音都嘶哑了。

    沈傲步行在人群中,在人群中推挤,感觉有点儿吃不消,第一次逛夜市,感觉不太好,有好几个泼皮见他衣料华贵,迎面推挤过来,手上的功夫不慢,探入他的囊中,谁知却摸了个空,那手腕恰好被沈傲抓住,沈傲摇着扇子嘻嘻笑道:“小子,就这身手也敢来做贼?知道本公子是谁吗?”

    那小贼吓住了,一边的几个同伴要过来,沈傲放开他,冷笑一声:“偷盗,也是手艺活,就你们这三脚猫的功夫,也敢班门弄斧。”

    着,笑着慨然混入人群,只是他的手上,却多了一个钱袋子,从那小贼身上摸来的。

    在手上颠了颠,沈傲便心里清楚,那小贼今日的收获不小,可惜撞到了自己,没办法,哥们只好拿这钱袋子当学费了,让他们买一个教训。

    吹了吹口哨,心情也渐好起来,沿着汴河折了个弯,便到了莳花馆,夜里的莳花馆,更添一份温馨,那小楼中,有唱曲儿的声音传出,宛如夜莺夜啼,很舒畅。

    莳花馆的门口,占地倒是不小,停驻的精美马车竟是看不到尽头,踱步过去,迎客的小厮打恭抱拳,见人便是一句公子、大人,殷勤极了。

    沈傲雄赳赳地过去,这个时辰是买醉作乐的最佳时段,客人真不少啊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