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 :说书人-《妃常来袭:扑倒美男夫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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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七日后皇帝回圣旨,说摩纳已经派使者去谈和了,命我们收队回长安。

    而我也命小帮打听到,易千寻的伤势已经好转。

    宋唐这几日也一直的修养,毕竟年少身体强壮,要不了几日,伤口就已经愈合了。而我在临走的前一日,也去那颗被金线蛇咬过的树掉悼念过了。

    悼念我那不算是初恋的初恋,就让它结束在这一次战争中,以后留做美好的回忆,回忆那一个神仙般的男子,那样的爱过我。

    只希望他以后,能找到个与之匹配的女子吧,说到底,我和他根本不是一路人,与他不适合而已。

    只希望以后在他再次与宋家,甚至与南越国对持时,我们已经完全忘记了对方。

    那一日,地上的雪还是那么厚,而天空却晴朗起来,似乎也在为我们要回长安而高兴,在经过这么久的离别后,说实话我确实也有点想念长安了,不知道红灵的肚子有多大了,不知道逸华轩内,是不是已经张灯结彩收拾一新,期待着宋府内的花园里,是不是已经梅花怒放,也期待着,卫子夫是不是已经长高了……

    因为宋唐的伤势还没有复员,不适合骑马,又加之有四娘、浮萍聚萍和我几个女眷不适宜露面,所以我们几人乘坐了一辆巨大的马车出发。

    我看着宋明那气呼呼的样子,心里甚是高兴,他总喜欢跟我一起坐马车,这下好了,总算是他骑马,我在温暖的马车内看着他在凛凛寒风中气鳖了。

    这一路上,欣赏着到处的雪景,虽然漂亮,但也无趣的很。宋唐又是个闷葫芦,时常是一天也不说一句话的。

    有一天在到达中原境内,经过一处集市时见证一个小偷被人打的死去活来时,我心生愤怒,这简直是侮辱的偶像。

    于是,我就发挥我高超的口才,给他们讲述了以前看过无数次的《萧十一郎》和盗帅陆小凤,后来讲着讲着,几天就讲完一本,又讲到了我最最最喜欢的《小李飞刀》去了,虽然已经完全违背了我佩服小偷这个技术活的职业,但看他们听的津津有味,心里还是甚欢喜的。

    给我们驾马车的是小帮,他在马车外听着,也是无论别人怎么跟他换这个位置要来驾马车,他都不肯了,弄的宋庭卫以为他如此忠心耿耿尽心尽力,从此对他刮目相看,以后多多器重。

    下面给大家播放一下众人听到李寻欢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时的表情:

    小帮版:激动的掀了下门帘,险些让马车偏离轨道滚下去,他激动的说:“二少奶奶,如此心胸宽广之人,当是小帮模仿的典范,二少奶奶一定要介绍小帮认识此人。”

    解释:因为小帮自己读书又习武,李寻欢的形象无疑已经深深烙入他炽热的心灵,决定要以李寻欢为榜样。

    浮萍聚萍版:泪垂满面,边抽搭边说:“如此重情谊的男子,若是换成我是林诗音,就算一辈子得不到他,就算一辈子跟随着不爱自己的人,也是心甘情愿,怎么会怪罪他?”

    解释:萌动少女,祈祷轰轰烈烈的爱情。

    四娘版:边偷偷抹泪边说:“我年轻时若能遇到比这李探花十分之一的男子,也不会到至今还未嫁。

    解释:连大婶级别的四娘都被感动,可见李寻欢的感染力。

    再说宋唐版:他冷冷“哼”了数声,说:“活该,居然把自己的爱人拿去报恩送给别人,乃是我们男人的耻辱。”他当时瞥了我一眼,说:“若是我,早把那龙啸云干掉,怎么还会让他在后来害自己?”

    解释:因为我和易千寻的事情,迁怒到李寻欢的身上了。

    而且此事也让我深深的理解到,小宋同学果然不是一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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