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 :又见易千寻-《妃常来袭:扑倒美男夫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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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卫子夫扬脸对着我一笑,转过头对着易千寻,问道:“你可见过我侯父了?”他虽是个孩子,说话间已隐隐有霸气,果然虎父无犬子。

    易千寻对卫子夫的举止神态倒一愣,颇赞赏:“这只是侯爷举办的有志之士见面共同商讨国事,并未相见。”他说:“何况侯爷贵人事忙,怎有时间见我们。”

    我见他说话举止、言语神态都是恰到好处,既不骄也不卑亢,正将一个充满豪情壮志的青年表现的淋漓尽致,果然不愧是“第一俊才子”,确有过人之处。

    卫子夫点头,很了然的样子,如此看来,他倒也像个小大人了。

    心里想起他撒娇耍赖的样子不禁好笑,不禁又摸了摸他的头。每每我一摸他,他总是失去所有的防卫,笑盈盈抬头扬脸睨我一眼,甚是开心。

    易千寻不觉偷偷睨了我一眼,我一看他,他又别过眼不敢看我,脸色绯红尴尬。他这副神情,我更是难受。

    终究是有缘无份吧。

    “对了,姑娘为千寻名字所作之诗乃上古绝句,千寻佩服姑娘才华。”易千寻忽然想起什么,抱拳对我说道。

    我略一愣,想来他是以为那诗是我作的了,心里虚荣的感觉上升,不觉厚颜无耻的承认:“千寻过奖了。”

    他微微一笑,说:“姑娘的才华造诣必定不会在千寻之下,千寻实在是惭愧的很。”

    卫子夫一直愣愣的看着我们,听到此处说:“姐姐,你作了什么诗?”

    易千寻稍一犹豫,便从怀里掏出上次我交给他朋友的那张花签递到卫子夫面前:“小王爷过目。”

    卫子夫稍一颔首,很大爷的接过。

    花签上写着那句:纵里寻他千百度,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!我的毛笔字实在有点对不起观众,那是我在宋府的时候琢磨了半晌才发明的羽毛笔,那羽毛笔就好象原子笔一样的原理,那样写出来的字是娟秀细细的字体,这样看来倒也好看。

    卫子夫捧着问我:“姐姐,你这是用甚么笔写的?怎的如此细?”

    我笑了笑,从荷包里掏出那只洁白的羽毛笔,说:“正是这个。”

    卫子夫和易千寻都是诧异,卫子夫先是接过仔细瞅了半晌才挫败的交给易千寻:“你瞧瞧,我是没见过这等笔。”

    易千寻郑重的接过,放在手里仔仔细细的凝视了半晌,也只是说:“恕千寻没见识了,这笔似乎从来也未见过。”

    我看他们的样子不禁有些好笑,不过想来读书之人,尤其是易千寻乃第一才子,自是再名贵的笔也是见过的,而卫子夫贵为小王爷,只怕见过的名笔更多。

    我这只羽毛笔他们没见过,又写出那样细细字来,他们自是惊奇,好在他们这个时代用的是检体字,要不只怕我写的字他们都看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“姐姐,你这笔是在哪寻来的?”卫子夫艳羡的看着那只笔,显然极欢喜。

    易千寻也不禁说:“制笔之人心思细腻,且巧夺天公,必定是个灵秀姑娘,千寻若有幸识得那样的知己,此生足已。”

    咳……发明炭墨原子笔的老大请原谅我的厚颜无耻,我只是说:“这笔也并非什么奇人所制,也并非是我在哪寻到的。”我看了看诧异希冀的他们,说:“这笔乃是我随手捣鼓而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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